作者為國政研究基金會司法及法制組召集人藝人NONO向以詼諧搞笑著稱,據聞「NONO」此名係因父母擔心其遭誘拐,告以若遇陌生人要說「NO!NO!」。這個藝名的由來,不僅符合NONO的搞笑風格,也頗有博君一笑的效果。然而職司守護憲法的大法官,若是對重要的釋憲聲請案一概拒之門外,成了只會說「NO!NO!」的大法官,恐怕就讓人笑不出來。日前司法院大法官對監察院提出的《不當黨產條例》聲請釋憲案,以「未陳明行使調查權的目的性權力為何,不符合《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中行使職權的要件」,決議不受理。這是繼前瞻預算、年金改革,又再次不受理重大釋憲聲案,似乎說「NO」已成為大法官們解釋憲法的制式答案。大法官以解釋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及維護民主憲政秩序為職責,不但是司法正義的最終防線,更是維護國家憲政體制的「憲法守門人」。然而我國憲法設立釋憲制度之目的,著重於發揮「抽象規範控制」功能,對於聲請釋憲的條件也有相當的規範。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71號解釋,釋憲聲請人及原因有四,包括:「中央或地方機關行使職權」、「人民對確定裁判適用法令」、「立法委員行使職權」及「法官審判適用之法令」等憲法疑義。然而近半年以來,司法院大法官對於前瞻預算、年金改革等重大的釋憲聲請案,卻明顯逾越客觀法律解釋範圍,曲解憲法原則,甚至悖離司法院大法官已往的見解,相繼作出拒絕解釋的不受理決議。例如今年5月,司法院大法官以立法委員未參與議案審議表決,認為不符國會議員三分之一釋憲門檻,不受理在野黨立委所提的前瞻預算釋憲聲請案。此種作法,不僅與我國釋憲制度參仿的德、奧等國立法例相去甚遠,更大悖於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33號、第601號等解釋的釋憲慣例。大法官不但自甘淪為「國會議場的點名員」,更遭干涉國會自治,以及受理釋憲雙重標準的批評。另外,今年8月,花蓮縣、金門及新北市等6個地方縣市,針對《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年金改革法案之一)聲請釋憲。大法官竟認為,這不單純是地方自治事項爭議,未由中央主管機關層轉,不符《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決議不受理。然而司法院大法官釋字550號解釋,對於「中央立法、地方買單」的全民健保,大法官不僅受理,還指出「制定過程中應予地方政府充分之參與」。大法官不受理有關年金改革的釋憲聲請,明違悖先前的見解。此次大法官對於監察院提出的提出的《不當黨產條例》聲請釋憲案,在延宕一年人之後,竟然以「未陳明調查權」為由,不受理釋憲聲請。在釋憲實務上,因監察院聲請而作成解釋者,不勝枚舉。其中關於司法院定位的釋字第530號解釋,即是由監察院聲請的釋憲案。如今大法官對監察院的釋憲聲請說「NO」,豈不是公然的悖棄憲政慣例,將釋憲權視為如臂使指的個人工具!事實上,大法官不受理的重大釋憲聲請案,雖然均是由政府機關提出,但涉及的層面卻不只有政府體制,還涵蓋國家財政,人民生存權、隱私權及財產權等基本權。大法官嚴格限縮政府機關的釋憲聲請,不僅自我退卻維護客觀憲政秩序的職責,更是漠視對人民權利的保障。更令人憂心的是,當大法官拒斥立立法、監察等憲法機關,以及地方自治團體的釋憲之途,大法官所守護的,恐怕只剩下行政權。蔡英文總統盛讚大法官「關鍵時刻鞏固憲政」,但大法官們維護的是全民的憲政秩序,還是充當鞏固執政權的「黨衛軍」?曾有團體進行「台灣人對權力菁英的信心」民意調查,結果大法官敬陪末座,人民對其最沒有信心。當大法官們只會對釋憲案說「NO!NO!」,人民對大法官的信任,恐怕只會每況愈下。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在去年〈司法節致全體國人公開信〉中曾言:「就大法官釋憲業務言,都具體攸關人權保障,足見全體大法官均能秉持實踐憲法誡命的理念,積極推動整體釋憲功能」,不禁讓人為之動容。然而近來大法官的「不受理」作為,真的是在「實踐憲法誡命」、「積極推動釋憲」嗎?又置人民權益於何地?大法官們豈不汗顏! ______________【Yahoo論壇】係Yahoo奇摩提供給網友、專家的意見交流平台,本文章內容僅反映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Yahoo奇摩立場。有話想說?不吐不快!>>> 快投稿Yahoo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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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汐止一處社區,一塊停車空地近日來突然要收取停車費,引發住戶和地主不滿,住戶們認為地主過去38年來好心借給大家免費停車,現在卻被主委強行拿來畫車格出租,導致現在地主也認為不合理,乾脆把土地圍起,不過主委的老公卻強行把圍籬鋸開,雙方引爆衝突,甚至警方到場了解,主委老公還衝撞員警強行要離開。員警:「你下來 你開什麼車,你不要撞我喔,啊!你給我下車。」▼(圖/東森新聞)​男子被警方強拉下車,立刻發生拉扯,因為他為了找藉口離開,強行開車出去,衝撞到員警,這下被依現行犯逮捕,一早社區內發生衝突,就是為了這塊土地。社區委員熊先生:「換到這任主委的時候,就強制說這塊土地是我們的,結果是管委會,管委會實際上算是個名義,他沒有土地,他強制說這個土地是管委會的。」新北市汐止的這處社區,部分停車格被圍起,10號上午,主委的老公拿著電鋸要把圍籬鋸開,和地主 住戶引發衝突,而近期就是為了社區前的停車場,鬧的不可開交,圍起來的土地,屬於顏姓地主,從民國69年開始,地主借給住戶自由停車,一年也只收2400元清潔費,但換了新任陳姓主委後,她想強租這塊地被拒絕,便自畫停車格,告知住戶,要停車,就要繳每月1500元,惹來顏姓地主和住戶不滿。▼(圖/東森新聞)顏姓地主:「大家好鄰居嘛,借給他們用,到最近他(主委)畫格子,我們的土地他拿去收錢。」地主指控好心出借給社區住戶,卻被強行出租,乾脆收回土地,而這邊的住戶,也因為突然要繳停車費,不滿主委許久。住戶:「10幾年來 我們30幾年來,從來沒有這個現象,自從這個陳主委上任,他就要一手遮天,把車子停在車邊不讓人家出去,這個叫做主委的行為嗎?」住戶和地主都不滿主委作法,而主委老公,跳出來抱不平。主委先生郭先生:「建商在旁邊蓋違建,然後把那個地方圍起來,那個是我們的法定車位。」停了38年的土地,如今因主委的想法和大家不同,強行執行,厝邊鄰居瞬間撕破臉。▼(圖/東森新聞)▼(圖/東森新聞)(圖/東森新聞)更多東森新聞報導【影片】電動車失控衝下坡撞翻兒童推車 直擊大叔肉身救人 真實身分曝光【影片】病母影片遭盜亂編「只剩狗相伴」 顧14年兒心痛自責:對不起已逝母親摩鐵性愛趴師徒自創派對品牌 「女王級」玩咖職業遭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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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帳號在網路上洗評論、帶風向,現在連影壇也成為受害者。新片《猛毒》網路負評不少,報導指出這些惡評似乎是女神卡卡的粉絲「鬧版」用假帳號發出的,不過電影照樣在全球首周賣出8000萬美金,打破紀錄。漫威電影《猛毒》找來湯姆哈迪飾演全新反派英雄角色,上映首週創下全球8000萬美金的亮眼成績,成為美國影史十月開片票房紀錄第一名,打破5580萬元的電影《地心引力》紀錄,全台也已經累積1.3億票房佳績,但網路上卻有不少惡評,部分是他們做的。美國媒體:「Lady Gaga有群很瘋狂的粉絲叫小怪獸,會為了偶像做出任何事情,所以現在他們的目標是抨擊《猛毒》。」和Lady Gaga新片同天上映,其實4100萬美金的票房也不差,粉絲們為了幫偶像拉票房,開始在社群上發表各種假負評,推特上有人寫下「我是漫威的鐵粉,但看完《猛毒》後,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甚至有媽媽說「看了《猛毒》小孩嫌太難看忍不住哭了起來,慶幸趕上《一個巨星的誕生》口碑場,看完電影後都感動的哭到不能自己」,某位卡卡的粉絲就承認他們集體註冊免洗空頭帳號,集體發表大量負面評價,目的是為了拉抬偶像新片。其實去年的電影《星際大戰最後的絕地武士》同樣影評盛讚,網路評價卻噓聲居多,就被研究指出惡評是來自俄羅斯的假帳號,還有程式設計的機器人在發佈惡意的留言,都影響了影評。更多 TVBS 報導首度擔綱電影女主角 女神卡卡堅持現場演唱 「殭屍男孩」熬過腦瘤卻輕生 女神卡卡籲:勇於求救 經典歌再現! 重回「皇后合唱團」搖滾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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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中心/綜合報導就在8月,韓國藝人泫雅被爆出與師弟團PENTAGON 成員E'Dawn熱戀ING,儘管經紀公司CUBE立刻否認,泫雅卻選擇在IG「自爆」,坦承與E'Dawn早就交往兩年,沒想到此舉似乎惹惱東家,在戀情公開42天後雙雙被踢出公司。但泫雅不僅不畏懼,還力保與男友的戀情,就在今(10)日晚間,她無預警在社群平台首次公開兩人親密照,似乎也是向前東家宣告「沒有在怕的」。▲▼泫雅與小兩歲E'Dawn在拍攝封面照時就透露出相當多曖昧情愫。(圖/翻攝自泫雅ig)泫雅在晚間公開多張與男友E'Dawn遊日的照片,照片中兩人一起看著可麗餅菜單,似乎相當苦惱的樣子,另一張更放出兩個人的牽手照,從背影看來兩人似乎打得火熱,感情濃得化不開,而照片中泫雅嬌羞的模樣看了相當幸福。而她也放上E'Dawn的單獨照,此趟旅程似乎還有同行的朋友一起前往,不過朋友似乎成了兩人的攝影師,幫他們記錄下許多甜蜜的時刻。▲▼泫雅首次放上與男友E'Dawn的親密照。(圖/翻攝自泫雅ig)▲網友看到照片之後直呼「泫雅太霸氣了!」。(圖/翻攝自泫雅ig)事實上泫雅為了這段戀情也霸氣十足,公開與男友戀情之後,就算被經紀公司威脅退社一樣死守愛情,據傳她在「分手」長達9年的經紀公司時,曾感嘆「緣分到此為止了。」,不過也有網友認為,韓國經紀公司展現了超強的威嚴,為了紀律願意把最大隻的「金雞母」放掉,也算是給後輩一個下馬威了。(編輯:邱于倫)▲泫雅近日與男友一起到日本遊玩。(圖/翻攝自泫雅ig)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泰勒絲狂掃AMA 不忘呼籲期中選舉洗腎人妻鬼門關前走一回 他伸出援手威脅曝光女星性愛片!渣男:是整理…泫雅確定閃人!爆帶男友離開C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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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6日 上稿編輯: 賴溫狠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賴品瑀報導水污法母法修法後,相關子法也因應修正,面對實際執行裁處上的認定與疑慮,環保署水保處也將以明確規範違規態樣及審酌點數來提出計算的依據。而現行裁罰額度對於畜牧業、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及非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的事業有罰鍰過輕的情形,也遭重新檢討,水保處處長葉俊宏指出,若繼續是罰款遠不及處理費用,業者就會抱持著乾脆讓他罰的態度,不符合社會正義。其中畜牧廢水的超標罰金增加了3倍,26日在公聽會中遭遇農委會爭取不調整,但葉俊宏強硬表示,目前畜牧業願意投入資源化者比例極低,這次的修法也是為了鼓勵業者轉向循環經濟,且日前行政院以提出將加強管制500頭以下的小型養豬場,環保署將配合政策執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是對不同的污染特性及違規情節,分別訂出處份點數、基數,及加重、減輕裁量的認定方式,作為建立裁量的準則。這次的修正包括了,配合水污法子法修正,增修違規態樣和審酌點數;修正營建工地規模及未遵行逕流廢水管理規定的態樣和審酌點數;修正逾期未繳納水污染防治費者的日數認定方式;修正有申報義務,不為申報者與經通知限期申報,屆期未申報者之日數的認定方式;修正畜牧業、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及非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的處分基數。例如加重故意造假自動監測數據者,裁處點數將加重為100點;發生疏漏的案件,情節嚴重者,也將大幅提高罰鍰,可達該條的最高罰鍰,不再是過去的只罰十餘萬了事。參與公聽會的地方政府與部分產業界代表,大多對這一波加嚴、提高罰款無太大意見,不過農委會卻對畜牧業超標的處分基數將提高表達反彈,認為此舉恐衝擊豬農生計,且養豬廢水屬有機質,不應與其他工業排放一概而論。在這一次的修正中,水保處提出包括超標、無證排放、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疏漏、繞流排放、非法稀釋、功能不足、無證貯留、規避拒絕查證等項,處份基數分別提高二到三倍。葉俊宏表示,以兩百頭規模的為例,一個月的防制設備約需花費1萬6000元左右,但依照目前的查核能量,一年頂多能查兩次,即便兩次都有超標等違規,以目前一次開罰平均為1萬3000左右,一年也就罰2萬6000元,業者當然不想設處理設備,因為不處理直接挨罰都划算,因此必須提高罰則,讓罰款將遠高於處理設備的費用,迫使業者走向循環經濟。據水保處統計,畜牧業的廢水處理成本,應規模的不同,每月介於1萬6800元至252萬元,但近3年裁罰額度介於6000至100萬間,且近9成的罰鍰低於10萬元,兩者相比較,顯得現行罰鍰的額度過輕。且水保處2018年的4至8月間曾對中南部232家畜牧業者進行稽查,總共提出91次告發,有42次處分,但平均下來,每案僅處分了1萬3000餘元。葉俊宏指出,水質保護法令中其實也有提出,若有進行畜牧糞尿沼液渣肥分使用、個案再利用及符合放流水標準水資源回收澆灌植物等「資源化」可享減輕點數的優待,但是目前5000頭以上的畜牧場卻願意申請者仍不高。據水保處資料,目前國內5000頭以上的畜牧場共有125場,但已採行卻35場,比率僅為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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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醒報記者宋秉謙台北報導】「颱風天上班,櫃姐生命,沒人在意!」台灣專櫃暨銷售人員工會喊出颱風假訴求。針對颱風來襲,各工會1日群聚立法院門口表示,服務業人員擔心休假會被主管秋後算帳,因此呼籲勞動部法規能盡快通過。國民黨籍立委蔣萬安指出,訴求並非只是字面上要求放「防災假」,而是落實各行業一致,於停班期間出勤並談妥雙倍工資與交通津貼等。專櫃暨銷售人員產業工會夥同電子資訊產業工會等各產業工會,於1日在立法院門口齊聲呼喊口號,呼籲防災假能盡快通過立法。理事長陳微淳說,服務業的權益需要防災假法案保障,「經過調查,平均有7成以上的櫃哥櫃姐被要求於風災時出勤,比例最高的是百貨產業,而這些櫃哥櫃姐都受迫於主管的壓力,不敢提出休假,免得被扣薪、或是秋後算賬。」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表示,自己曾於召委任期中,致力推動勞基法修正案,將防災假相關的人民權益納入其中,並排進衛環召委會的議程,「於災害停班期間上班的產業,以民生服務產業與媒體業為主,可謂是慘業。」蔣萬安指出,相關修正案已通過召委會初審,連民進黨籍委員也認同修訂的內容,期許在立法院新會期能盡快通過朝野協商,交付二讀與三讀。國民黨籍立委林為洲指出,勞基法增修條文已於審查階段通過,而且在審查時非常和諧,連勞動部都未表反對,但近期他聽聞朝野協商時有不同的聲音。林為洲不滿地說,行政機關在初審時都沒說話,卻在背後協商時拖延,說明他們對勞方態度不誠懇。藍委陳學聖更對各工會表達支持,他認為,不分黨派、不分朝野都有表達過保障人民權益的意見,但問題是行政部門,「過去勞基法年初在修、年末也在修,說明修法根本不是難事,重點在於行政機關有沒有心。」蔣萬安亦表示,目前針對勞工在天災發生時的出勤問題,政府唯一頒布的相關法規是《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而此要點僅為行政指導層級,毫無強制力,「我們希望過往提的修訂版本能在新會期通過,因為勞工並非只要求防災假,而是要求與軍公教有平等的權益,勞方不得藉此扣薪,若勞資雙方談妥在災期上班,則應該有雙倍工資、交通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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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星吳尊、辰亦儒、汪東城、炎亞綸4人,2005年組成「飛輪海」正式出道,當時大多的台灣偶像劇都能看到他們,尤其《終極》更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不過據傳因吳尊在主演了多部偶像劇而爆紅後,其他成員很是吃味,一度有不合的傳言。對此,炎亞綸最近首度親上火線痛訴,7年前吳尊退出飛輪海原因!據傳當年吳尊被爆出秘婚生子,種種負面消息,使得粉絲大量流失,原打著「單飛不解散」的4人,在吳尊離團後,其他人也相繼退團。針對「飛輪海」不合的傳言,一向有話直說的炎亞綸,最近日上節目首度坦承,當時因為吳尊的離開,團體因此告終,他認為不能說是「被迫解散」,而是雖然不得已,卻也順應狀況走到了各自分飛的階段。許多人不明白當年飛輪海這麼紅,為什麼吳尊會選擇離開?炎亞綸痛訴真正的原因,當時吳尊在團體裡算是相對年長的,兩人就差了7歲,「那時候他已經將近30歲了,他覺得不要再做扭屁股的事,他沒辦法再這樣很青春洋溢的跟我們跳《我有我的young》這樣子。」炎亞綸還透露,雖然吳尊認為自己不再適合,但其實大家都覺得以吳尊的童顏再做10年都沒關係,「但他過不去那一關,我們也不怪他,我覺得每一個人到某一種時候,硬要他去變成那個樣子,除非他有極強的意志力,否則對他來說那時候也是痛苦的。」炎亞綸還說,或許當年大家不見得能完全諒解吳尊的決定,但其實心裡也都明白對方的想法及情況,而吳尊離開後的飛輪海只剩3人,他強調:「3個人的飛輪海跟我想的不一樣,3個人永遠不會是這個團體,所以與其如此不如冒險單飛。」儘管他知道單飛是雙面刃,最後也選擇冒險離開這個養育他演藝生涯的起點。更多東森新聞報導婚變傅天穎5年!44歲陳子強爆喜訊 給粉絲大驚喜​【恐怖爆頭片】工人少做這一步 被堆高機砸扁噴血慘死​​62歲張晨光健康亮紅燈!離奇暴瘦樣曝光 震驚娛樂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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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勞務顧問 小賀老師10月10號國定假日,大家都準備去哪裡放假呢?在此特別對於國定假日部分提出四個比較常見的問題:Q1 怎樣的節日屬於國定假日?105年12月31日以前是直接寫在勞基法第37條及相關細則裡面,但因為政府希望讓公務人員及勞工之應放假日趨於一致,因此修法刪除原勞基法規定,而悉以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為準。而『會放假的國定假日』共有幾天呢?請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五條之規定:1.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元旦)2.國慶日。(10月10日)3.和平紀念日。(228紀念日)4.春節放假三日。(農曆初一到初三)5.農曆除夕。6.端午節。7.中秋節。8.民族掃墓節。9.兒童節。10.勞動節(勞工放假一天) 。11.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原住民放假一天)(各族放假日期略有不同,依原民會公告)12.軍人節(軍人放假一天)。依以上放假天數來看,「勞工」每年應有12天國定假日,「具原住民身分的勞工」應有13天國定假日,「軍人」每年有12天國定假日,「具原住民身分的軍人」也有13天國定假日喔!Q2國定假日可不可以將原休假日挪移到其他日期休假呢?如果公司有經過與勞工『個別』協商,那麼國定假日是可以挪移到其他天另行休假的。例如勞資協商將原10月10日國定假日挪移至10月17日休假,此時10月10日以調整為正常工作日,10月17日則為應休假日。那麼,如果10月10日來上班,「有挪移」跟「沒有挪移」要特別注意甚麼嗎?1.如果10月10日要上班,而且沒有協議將原放假日挪移到其他天,這天就是『國定假日出勤』,需經過勞工「個別」同意。要特別提醒的是,所謂”經勞工個別同意”並未限定『書面或口頭』、『明示或默示』,但以書面明示為宜。例如公司單方面以公告方式規定勞工要加班,並非完全無效,因為「個別」同意並未限定明示或默示,只要勞工當天有來上班也領取加班費,雇主當然可以主張勞工已符合默示條件;但就怕勞工嗣後主張他並未同意要加班,難保產生一些問題紛爭。而如果員工同意國定假日來上班,以『加倍發給工資』為原則,例外則是勞工加班後選擇事後補休。請注意,不應該在事前即約定不加倍發給工資一律改換擇日補休;也就是說要等當天員工來上班後,經協商是給予加班費或是選擇補休,並應約定補休期限(例如次月選一天補休完畢或三個月內選一天進行補休)。這點跟我們勞基法32-1條觀念雷同,原則上加班就是給加班費,例外徵得員工同意事後給予補休,特別提醒不能事前約定,否則會有問題!2.如果10月10日要上班,而且有協議將原放假日挪移到其他天,這天就是『正常工作日出勤』,而非『國定假日出勤』,當天上班不需另給加班費。另外能不能用勞資會議替代呢? 這會有爭議。因為勞資會議屬於「集體協商」,集體協商不能取代個別意見。假設公司經過勞資會議同意將10月10日挪移10月17日,勞資會議同意並不代表勞工個別同意,因此當個別勞工主張自己不同的意見時就會有爭議。這邊還是應以個別勞工協商為準,最好就是大家坐下來開會簽名同意。經同意挪移後的效果就是原國定假日變成工作日,挪移日變成應放假日,以上面的例子就是10月10日是工作日,10月17日是休假日,10月10日出勤就沒有加倍給工資的問題。反而是如果10月17日因為特殊狀況需要員工來上班,那10月17日當天為國定假日出勤要給加班費,觀念上會是這樣子。所以國定假日當天上班無論有沒有挪移,最重要的就是「個別」、「協商」這兩個動作。Q3國定假日上班加班費又是怎麼算的呢?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國定假日或特別休假)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所稱加倍發給,係指假日當日工資照給外,再加發1日工資。也就是說國定假日來上班,無論來1小時、2小時或8小時,前8個小時內一律加給一天工資。例如:員工月薪30,000元,也就是一天1,000元,一個小時125元;如果10月10日來上班(未挪移),那這個月的薪水就會是31,000元,加給的1,000元無論是八小時還是一小時,都是加給1,000元。那如果來9個小時呢?第九個小時應加給1.34倍,可是依目前的解釋,並沒有說要1+1.34倍,也就是月薪30,000元+前八個小時1,000元+第九個小時125*1.34元 = 31,168元,這樣就可以。不過小賀老師還是建議國定假日如果沒辦法放假,需要上班的話還是將國定假日調移到其他天放假,當天就沒有加班費計算的問題。PT和正職有不同嗎?勞基法並未特別區分正職跟PT的不同,這邊PT是指有來有錢,沒來沒錢的時薪制人員。比較有問題的是,如果國定假日有排定班表但沒有出勤,臨時請假,就比較有問題,大部分都不會給薪水,但勞基法的角度,其實『原約定工資』仍要照給,比如說工讀生一小時140元,但當天沒有來那這140還是要照給,這比較跟大家的觀念邏輯比較不一樣,對於這樣的規定小賀老師給雇主的建議,就是趕緊調整班表,原本要出勤調整為毋須出勤,以避免法令上的爭議。特別提出是因為實務上有遇過這樣的狀況,勞檢員認為員工有排班只是請假,原本約定的薪水仍應照算, 請假要看請什麼假另外計算。所以特別提出來給大家做個小提醒。【應確明調移後休假日?或得以工作規則概括性方式為之?】9/28直播完『國定假日』,就接到好幾則詢問,大多都是問『公司沒幾個員工,口頭講一講或LINE群公告不行嗎?』、或是『公司月休8天,當月份有幾天國定假日就多幾天排休,這樣可以嗎?』等等,到底要怎麼做才能避免爭議呢?1.最沒爭議的方式,就是『每一次要調移國定假日』時,在與員工的協議書、班表、公告、或LINE訊息中,要『確明』調移後國定假日之休假日期,例如『原10/10(三)國定假日調移至10/12(五)』,並請員工簽認/回覆以確保其同意;如果是採員工多一天排休,也應在班表上排定哪一天排休,並經員工簽認。2.如果怕萬一不見得每次調移都能如上述辦理協商(尤其微型企業員工人數少,多以口頭告知),至少也應於工作規則載明『經員工同意得調移至其他工作日休假』,並經員工簽署同意配合工作規則辦理;一旦遇到金剛石等級勞檢員硬是要罰,好歹我們還有相關判決為依據可以陳述意見(“發言權”)。(當然,可以的話還是請依照1.的方式辦理,在行政檢查階段就避免爭議,省卻日後行政訴訟麻煩)另,切記『總休假天數』(例+息+國)不低於116天(117天),以確保無損員工之休假權益。總休假天數如有短少,短少天數應折算給予出勤工資──不過短少天數究竟屬『休息日』或是『國定假日』恐怕就會有爭議了……註:關於國定假日調移,勞動部認為應徵得員工個人同意並應確明調移後的休假日期,以往行政法院多支持勞動部;惟近期的行政判決見解似乎轉支持”默示承諾工作規則內容,即同意其中之國定假日調移”#月休8天全年休假天數一定不夠#勞動條1字第1040130697號函#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6年訴字第74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6年簡上字第53號更多論壇文章 觀塘環評過關 身為環評委員「這是痛」 柯文哲為騙子提告 卻不願面對吳音寧 「豆腐渣」工程 ,「豆腐渣」式的起訴 為了這家餐廳,想再去台灣一次 原來是慣老闆啊 我以為是興大校長呢 ______________【Yahoo論壇】係Yahoo奇摩提供給網友、專家的意見交流平台,本文章內容僅反映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Yahoo奇摩立場。有話想說?不吐不快!>>> 快投稿Yahoo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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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名邱姓婦人和丈夫結婚30多年,婚後育有3名子女,原本生活還算美滿,不料她被指控10多年起突然性情大變,不僅常撿垃圾囤積家中,還獨自在1樓打地鋪,逢年過節也不願和家人同桌吃飯,還曾和女兒說「舅舅會把你爸殺掉」,甚至揚言要帶兒子去死,讓他忍無可忍,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根據判決書,邱婦丈夫控訴,他和妻子於民國73年結婚,婚後生下2女1男,原本家庭還算和睦,誰知妻子民國96年起性情大變,非但拒絕和他人溝通,也不整理環境,還常撿垃圾回家,平時獨自在1樓打地舖生活,過年也不願與家人同桌吃飯,若自己出言相勸,對方就威脅要殺他,甚至曾揚言「要帶兒子去死」。不僅如此,邱婦丈夫指出,自己念在夫妻情分選擇隱忍,但妻子行為不見改善,原本經營的寵物店被對方害得吊照罰緩不說,之後他轉經營餐廳,邱女又懷疑他有外遇,多次跑到店裡鬧事,搞得餐廳關門大吉,讓他無法有穩定收入,還得長期忍受對方的精神暴力,多年來身心俱疲,只好向法院訴請離婚。桃園地院審理時,邱婦辯稱,她婚後盡心照料家庭、養育子女成人,並協助丈夫經營養豬場長達15年之久,長年任勞任怨,男方卻從未給她任何勞務報酬,且她並非自願打地舖,是對方拒絕和自己同床;至於囤積垃圾、不與家人吃飯、揚言殺人或帶兒子輕生等情節,皆是原告虛構而出,不應判准離婚。不過,邱婦女兒證稱,小學時家中就非常髒亂,母親不願做家務,碗筷甚至常放到發霉,至今依然如此;小兒子也作證說,家裡的破爛已堆積5、6年,從他有印象以來家裡就不乾淨,常有垃圾袋堆積,父親要幫忙整理就被母親拒絕,1年僅請外勞來家裡整理1、2次,平常就沒有在打掃等語云云。此外,法官調閱邱婦和女兒的LINE訊息,發現她確實曾說「妳跟爸爸說他如果要弟弟,那就準備跟我們兩個收屍體吧」、「我遺囑寫得很清楚,怎麼處理我有交代你舅舅,到時候你舅舅會把你爸爸殺掉」等語,顯示邱夫說詞尚堪採信,認定兩造婚姻重大破裂,難再維持共同生活,因此判准離婚;仍可上訴。《TVBS》提醒您:自殺解決不了問題,卻留給家人無比悲痛。請珍惜生命。請再給自己一次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0800-788995(24小時)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更多 TVBS 報導酒後熱吻人妻害離婚 代價是30萬元 想參加「單身趴」被婆婆拒絕 夫妻鬧翻離婚 「孩子加油!」父合十祈禱 小五童身80%燒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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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星吳尊、辰亦儒、汪東城、炎亞綸4人,2005年組成「飛輪海」正式出道,當時大多的台灣偶像劇都能看到他們,尤其《終極》更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不過據傳因吳尊在主演了多部偶像劇而爆紅後,其他成員很是吃味,一度有不合的傳言。對此,炎亞綸最近首度親上火線痛訴,7年前吳尊退出飛輪海原因!據傳當年吳尊被爆出秘婚生子,種種負面消息,使得粉絲大量流失,原打著「單飛不解散」的4人,在吳尊離團後,其他人也相繼退團。針對「飛輪海」不合的傳言,一向有話直說的炎亞綸,最近日上節目首度坦承,當時因為吳尊的離開,團體因此告終,他認為不能說是「被迫解散」,而是雖然不得已,卻也順應狀況走到了各自分飛的階段。許多人不明白當年飛輪海這麼紅,為什麼吳尊會選擇離開?炎亞綸痛訴真正的原因,當時吳尊在團體裡算是相對年長的,兩人就差了7歲,「那時候他已經將近30歲了,他覺得不要再做扭屁股的事,他沒辦法再這樣很青春洋溢的跟我們跳《我有我的young》這樣子。」炎亞綸還透露,雖然吳尊認為自己不再適合,但其實大家都覺得以吳尊的童顏再做10年都沒關係,「但他過不去那一關,我們也不怪他,我覺得每一個人到某一種時候,硬要他去變成那個樣子,除非他有極強的意志力,否則對他來說那時候也是痛苦的。」炎亞綸還說,或許當年大家不見得能完全諒解吳尊的決定,但其實心裡也都明白對方的想法及情況,而吳尊離開後的飛輪海只剩3人,他強調:「3個人的飛輪海跟我想的不一樣,3個人永遠不會是這個團體,所以與其如此不如冒險單飛。」儘管他知道單飛是雙面刃,最後也選擇冒險離開這個養育他演藝生涯的起點。更多東森新聞報導婚變傅天穎5年!44歲陳子強爆喜訊 給粉絲大驚喜​【恐怖爆頭片】工人少做這一步 被堆高機砸扁噴血慘死​​62歲張晨光健康亮紅燈!離奇暴瘦樣曝光 震驚娛樂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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