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撰文/托馬塞羅(Michael Tomasello) 繪圖/清水裕子(Yuko Shimizu) 翻譯/鄧子衿如果「適者生存」是生物演化的規則,那麼人類是如何產生道德?如果個體適應力(fitness)的最大化才是演化之道,人類為何覺得應該要幫助他人、平等相待?這些問題有兩個傳統答案。首先,幫助血親是有道理的,因為血親和自己有共同基因,這樣有助於提高總體利益。第二,彼此幫忙搔背這種互惠行為,到頭來對雙方都有利。但是道德並非善待血親而已,或是像蜜蜂和螞蟻為了提高總體利益而彼此合作那樣。互惠是一種更危險的關係,因為獲利的一方隨時可能一走了之、棄對方於危險而不顧。此外,這兩種傳統解釋都無法說明人類道德行為的核心要素:人類覺得應該要同情他人。最近有一個研究道德問題的新方向脫穎而出,我們從中察覺到,在社會群體中生活的個體,都需要倚靠其他個體才能生存並且過得好,因此需要一組特殊的行為邏輯。我們或許可稱為「相互依賴邏輯」:如果我需要依賴你,那麼確保你的福祉將對我有利;也就是說,如果我們相互依賴,就需要彼此照顧。為什麼會演變成這種狀況?答案與使人類密切合作的生活型式有關,特別是在取得食物和其他重要資源時,更需要合作。合作有規矩 和人類親緣關係最接近的物種是黑猩猩和巴諾布猿,牠們組成小群體來找尋食物,一旦找到便各自散開,吃自己摘取的食物。如果個體間發生衝突,解決方式是看誰比較有優勢,以打架輸贏來決定。對猿類來說,找食物時最接近合作的行為是幾頭雄性黑猩猩包圍並獵捕猴子,但是這種狩獵方式比較接近獅子和狼,不像是人類合作取得食物的模式。黑猩猩在圍獵時,都希望自己抓到獵物的機會最大,牠們會各自擋住猴子的逃脫路徑。抓到猴子的黑猩猩想獨佔整隻猴子,但通常辦不到,一起狩獵的其他黑猩猩會聚集過來搶獵物。抓到獵物的那頭黑猩猩要是不讓這種情況發生,就要和其他黑猩猩對抗,最後在混戰中失去食物。因此牠會分出部份食物。人類很久以前就不這麼做了。人屬大約在200萬年前出現,腦容量比較大,同時具備製作工具的新技術。不久之後,全球氣溫下降,雨量也減少,使得陸棲猴類的數量增加,並且和人屬動物競爭許多資源。早期人族動物需要其他選擇,選擇之一是去吃其他被殺死動物的屍體。但根據美國亞利桑那大學的人類學家史汀納(Mary C. Stiner)的說法,後來有些早期人族動物的食物多以主動合作的方式取得,合作方式最有可能是從40萬年前的海德堡人(Homo heidelbergensis)開始。個體間有共同目標:一起狩獵與採集食物。事實上,合作是必要的,因為這樣才能夠生存;個體要相互依賴、密切合作,才能取得每天所需的食物。在這類義務性合作取得食物的過程中,有一個重要步驟:選擇夥伴。如果某一個體被認為不合群,或有其他理由不適任,例如無法執行共同目標或和其他個體有效溝通,此個體就不會被選為夥伴,當然就得不到食物。同樣地,如果有個體不符社會期待和道德,不與其他個體合作(例如想獨佔所有獵物),就會受到排擠,最終無法生存。結果就是:有能力和動機與其他個體合作者,就會通過強烈且主動的社會篩選而留下來。道德演化的重點在於早期人類受社會篩選,透過選擇夥伴、一起取得食物,使個體間發展出新關係。最重要的是,他們合作的動機強烈,一起做事才能達成共同目標,而且要能同情並幫助現在或將來的夥伴。如果個體需要倚靠夥伴才能取得食物,那麼在個體有需要時幫助他們,使其之後能健康地出去找食物,這在演化上就很有道理。此外,個體的生存也要倚靠其他個體把自己視為有能力與動機的合作夥伴,所以個體會在乎外界評價。在我們研究團隊進行的實驗中,即使是幼兒也會在意他人看法,但黑猩猩似乎不會。由於缺乏記錄,很多時候甚至缺乏化石和考古證據,我們位於德國萊比錫的實驗團隊以及其他研究團隊,在研究人類思維與道德起源時,會比較與人類親緣關係接近的靈長類和人類幼兒之間的差異,這些幼兒還沒有融入所屬社會的道德規範中。整合這些研究的結果,我們發現,有一同取得食物行為的早期人類會發展出新的合作思維,也就是一視同仁,把其他人視為夥伴;這不只是同情心,還有公平性(建立在了解自己和他人相同的基礎上)。夥伴會知道,原則上他們可以擔當合作關係中任一角色,而且兩人都知道必須合作才會成功。當兩人多次合作採集食物後,便能形成默契,逐漸了解各自該扮演的角色,才能讓合作成功。角色規範讓人能夠預期夥伴該做的事,例如狩獵羚羊時,追羚羊的人有該做的工作,拿矛的人也是。這些規範是公平的,指明每個夥伴該做哪些事才能適當扮演該角色,才得以成功合作。角色可以互換,而且夥伴知道彼此該做的事以及公正的標準。因此狩獵的每個夥伴都能平均分得獵物,但獵物不會分給偷懶或沒有貢獻的人。在選擇共同行動的夥伴時,早期人類會挑選能夠符合預期角色並且公平分享獵物的人。為了降低選擇夥伴的潛在風險,即將成為夥伴的人會使用新發現的合作技巧、保證履行該角色的任務、公平分享獵物、承諾能夠合作,也可能在承諾中較含蓄地保證,如果誰違背了承諾,將受到譴責(參見74頁〈現代人類的道德演化〉,以意向性的哲學概念為基礎,說明道德演化過程)。如果有個體不符期待,又想要維持合作的好名聲,就會自我譴責,這種心理意向便是罪惡感。「大我重於小我」的道德觀因此產生。在合作時,大我的地位要高於自私的小我,以此調整合作夥伴中「你」、「我」的行動。早期人類透過義務性合作取得食物的適應結果,便是「第二人道德」(second-personal morality),亦即想在獲得尊重與公平的情況下與他人相處融洽;這種意圖來自合作時確實評估自己與他人都是有價值的夥伴。這種公平性的重點是責任感,社會壓力使人們懂得與夥伴合作並尊重夥伴。所有靈長類都承受壓力,然後用自認為能成功合作的方式完成目標。早期人類的生活必須相互依賴,意味著每個人都面臨壓力,要以他人應得的方式對待他人,也預期他人用相同的方式對待自己。第二人道德並不具備現代人類道德中所有明確的特性,但是已經有重要元素的雛形,也就是彼此尊重、平等對待。文化常規的誕生 人類道德演化的第二個關鍵步驟,發生在早期人類小規模共同採集食物的方式變得不穩定之時。大約20萬年前,現代人類的人口發生兩個變化。人類群體間的競爭造就了新時代。由於競爭,原本結構鬆散的人類族群必須轉變成較緊密的社會性群體,以抵禦外來入侵者,這些群體在內部發展出分工,凡此種種,便產生了群體認同感。同時,族群中的人數持續增加。當部落規模擴大、成員變多時,較大的群體會分裂成較小的群體,不過這些小群體依然和超大的群體有聯繫,或產生了獨特的文化。屬於同一個文化群體的個體,彼此親緣關係不一定很接近。辨識屬於自己文化的成員並區分出其他部落的成員,至關重要,特別是在群體一致對外時。重要之處在於,只有自己所屬文化的成員才值得依賴,彼此可以分享技術和有價值的事物,成為能夠互信的夥伴。對所屬群體中的個體產生依賴,便會建立群體認同與忠誠。如果個體沒有對群體展現認同與忠誠,可能遭放逐或在對抗敵人時死亡。現代人有許多種建立群體認同的方式,但是最初主要仰賴行為,這些行為則依據許多假設:和我說一樣語言、用同樣方式準備食物、有相同文化習俗的人,就很有可能和我屬於同一個文化群體;現代人遵守群體文化習俗的傾向便是來自這些假設。教導自己的小孩遵守群體的習俗,成為生存的必要條件。教育與遵循習俗也成為文化累積與演化的基礎,存在已久的適當習俗或手工製品能夠加以改進,新的發明得以代代相傳,成為群體中的習俗、常規和制度。在這類合作性社會中出生的人,別無選擇,只能遵守這些規矩。適應了文化生活的人,會有一項重要心理特徵:群體心智(group-mindedness),在認知上他們把群體看做整體,在乎這個群體,並遵守群體的規矩。在2000年代晚期,研究人員從一些針對三歲兒童行為的研究結果,得到這個論點。個人隸屬於一個文化群體,必須遵守主要的文化習俗及社會規範,好證明自己認同這個群體,並依照該群體的規矩行動。有些社會規範不只是規矩和群體認同,近似同情心和公平性(從早期人類遺傳而來),後來變成道德規範。有些規範會定出狩獵或製作工具的正確方式,道德規範則會一一指出對待他人的適當方式。人類群體的共同目標與相同的文化背景會產生一種「客觀」見解(沒有小我、只有大我),現代人的道德特性便是客觀判斷是非的準則。個體當然可以違背社會規範,但是當其他群體成員有工作要求時,選擇其實很有限:你可以無視批評與譴責,使自己置身於文化習俗與價值之外,但可能遭群體驅逐。現代人認為文化規範是正當的,並可藉此調整自己的行為與念頭,同時傳遞出自己懷有群體認同感的訊息。如果某人違背了群體的社會規範,必須趕緊向他人證明,自己是為了維護群體價值才這麼做(例如,我暫時放下工作,是因為我要救一個遭遇困難的小孩)。這樣一來,現代人內化的不只是合乎道德的行為,還有合乎道德的判斷,因此,在社群中產生了以理性為基礎的道德認同。大我的力量 我在2016年出版《人類道德的自然史》,書中的立論奠基於一項推論:關於人類道德心理的由來,主要得從天擇推動的演化來解釋。更重要的是,選擇是來自社會環境,而非自然環境。某些道德演化的論點基礎是人類有互惠行為,並且想要贏得社群尊敬。但我強調的是,早期人類了解到,道德規範會讓自己同時成為法官與受評判的人。對個體來說,最重要的是「大我」(包括了自己)對於小我的看法,而非「他們」對於我的看法。這個論點的核心是「大我重於小我」的心理傾向,當個體下決定時,這樣的道德觀念便具備了獨特的強制力。人類對合作與道德的生物性適應,主要是為了在小型群體中或內部成員有相同文化的群體中生活,群體外的個體不屬於這個道德社群。因此,我們可以了解現代世界的困境由來:自農業於一萬年前出現,人類社會就包含來自不同政治、倫理和宗教背景的人。這樣的結果便是,誰屬於「大我」?誰又在群體之外?當界線變得模糊,可能引發社會分裂,使內部局勢緊張。如果發生在國與國之間,群體內外因對立而引發的終極衝突,便是全面戰爭。這個人類最大的難題,威脅著所有社會,要解決這個問題,最好把所有人類都想成是「大我」。鄧子衿是科普作者與譯者,主要翻譯生命科學與食物相關的書籍,近期翻譯的作品有《雜食者的兩難》、《廚藝之鑰》、《醫學之書》與《科學頑童費曼語錄:你管別人怎麼想?最愛鬧事物理學家費曼的二十六堂人生智慧課》。重點提要 ■ 人類大約在40萬年前開始合作,進行狩獵與採集,道德的種子便是在這時埋下。 ■ 群體中的合作互動讓成員彼此尊重、平等對待。 ■ 後來人口增加,凝聚出群體認同感,促成文化習俗與社會規範的出現。 托馬塞羅(Michael Tomasello) 美國杜克大學心理學與神經科學教授,也是德國馬克士普朗克演化人類學研究所的榮譽退休主任。 在義務性合作取得食物的過程中 有個重要步驟:選擇夥伴。 有能力和動機與其他個體合作者,就會通過社會篩選而留下來。 [ 演化過程 ] 現代人類的道德演化 動物通常會和相同物種的個體合作,但是人類的合作方式和其他動物迥然不同。人類合作的方式(簡單來說就是道德)有兩個相關的特點:一個人可能出於同情、關懷或善意而無私幫助他人;此外,群體成員會制定規範,促進公平、平等與正義,找到讓所有成員都獲利的方式。人類在數十萬年前,為了生存的基本需求而開始合作時,便演化出這種能力。這個過程的認知與社會層面可經由意向性(intentionality)的哲學概念來了解:個體解釋世界並達成目標的方式。 個人意向性 個人意向性的特點是能夠靈活改變行為,以達到特定目標,通常是為了和其他個體競爭。黑猩猩的行為主要出於私利。由於人類與黑猩猩有共同祖先,在人族分支中的早期人屬動物的行為動機可能也是這樣。黑猩猩在採集食物時便有這種行為:一小群黑猩猩會一起找尋食物,但是找到水果後便各自散開,自己摘的果子自己吃,不和其他黑猩猩互動。黑猩猩在追捕獵物時,也出現類似的自我中心行為。 聯合意向性 40萬年前,人類的直系祖先海德堡人(Homo heidelbergensis)開始尋找更好的食物來源。他們獵捕原牛(auroch)和其他大型動物,比起野兔,捕捉大型獵物更需要合作,聯合彼此的意圖、專注在共同目標。而黑猩猩獵捕猴子是為了自己,與海德堡人的團隊合作顯然不同。舊石器時代的狩獵-採集者如果要存活,蒐集食物的活動就變成義務,不能任憑自己決定。在選擇狩獵夥伴的時候,會挑選了解合作的必要性、不會霸佔獵物的人,「第二人道德」因此出現,人們會了解大我重於小我。 共同意向性 15萬年前,群體規模增加,組成部落的小群體發展出共通的習俗,這代表人類文化開始形成。習俗、常規與制度出現,界定了群體的目標、建立了分工,讓每位成員有各自的角色,這種「共同意向」使得各個部落有所不同。部落成員把這些目標內化為「客觀道德」(objective morality),因此成員能夠知道由群體的文化習俗所決定的是非善惡。 彼此合作 取得食物 文化群體 的壓力 Illustration by Portia Sloan Rollings 自私 自利 「大我」比「小我」更重要 判定是非 的道德 600萬 年前 40萬 年前 10萬 年前 群體內外因對立而引發的終極衝突,便是全面戰爭。 要解決這個問題,最好把所有人類都想成是「大我」。 延伸閱讀 Cooperative Hunting and Meat Sharing 400–200 Kya at Qesem Cave, Israel.Mary C. Stiner et al. in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USA, Vol. 106, No. 32, pages 13,207–13,212; August 11, 2009. Why We Cooperate.Michael Tomasello et al. Boston Review Books, 2009. Young Children Enforce Social Norms.Marco F. H. Schmidt et al. inCurrent Directions in Psychological Science, Vol. 21, No. 4, pages 232–236; July 25, 2012. A Natural History of Human Morality.Michael Tomasello.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6.〈人獸有別在於心智〉,《科學人》2014年10月號。 〈合作分享互利共生〉,《科學人》2014年10月號。 〈助人為演化之本〉,《科學人》2012年8月號。


文章轉貼如有侵權請告知我們會立即刪除
小魔女自拍 寫真女郎AV貼片 孤男寡女主聊天室 夜未眠成人網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lnywhsq32455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